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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KB体育典型案例发布(第十一批)
时间:2023-09-28 04:52:16 点击次数:

  【案情简介】2023年5月12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黄石港区分局执法人员对黄石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将180公斤的废机油转移给了自称湖北某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冯某州进行处置。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查办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2023年8月28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9万元。该公司已完成废机油的危废转移申报工作。

  案例2:黄石市某模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加强精细化管理和严格控制气态污染物排放案

  【案情简介】2023年6月26日晚,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西塞山区分局执法人员对黄石市某模具材料公司厂区生产车间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公司中频感应炉正在熔炼废钢,该中频感应熔炉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已开启,但除尘罩未有效收集熔炼产生的废气,造成部分废气散排。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查办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2023年8月17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4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停产拆炉。

  案例3:黄石市某模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加强精细化管理和严格控制气态污染物排放案

  【案情简介】2023年6月26日晚,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西塞山区分局执法人员对黄石市某模具材料公司厂区生产车间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公司电渣炉处于生产状态,其余生产设施未生产,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已开启,但电渣炉重熔废气收集效果不佳,部分废气散排至外环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查办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2023年8月17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4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增加收尘处理设施整改完毕。

  案例4:利用在线监控平台发现黄石市某铝业有限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排放污染物涉嫌环境犯罪案

  【案情简介】2023年6月26日,黄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接到省厅通过智能监控系统发现的黄石市某铝业有限公司涉嫌环境违法线索,支队立即根据线索分析该企业近期在线监测数据波动情况,并与省执法局信息部门实时对接,掐准时机对企业突击检查,发现黄石市某铝业有限公司故意实施了断开在线监测分析仪的取样进水管,更换监测样品;利用自来水对外排废水进行稀释,同时使用COD去除剂等多种方式干扰在线监测数据,导致在线监测数据失真的行为符合“严重污染环境”情形,涉嫌环境犯罪。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查办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一条及《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相关规定,2023年7月17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目前公安已立案,正在侦办中。

  【案情简介】2023年5月26日,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对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专项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碎石加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于2022年5月份擅自开工建设。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查办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2023年8月21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碎石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75.1373万元的处罚决定。该公司已停止建设,办理环评手续中。

  【案情简介】2023年8月7日,大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辖区内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排污许可专项检查,使用无人机对该公司现场进行巡查,发现该公司1#、2#生产区大气污染物排废气放口数量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相符。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查办结果】依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2023年9月4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目前,该公司1#生产区煤气安全设施排放口已拆除,2#生产区已停产,煤气安全设施排放口正在整改中。

  案例7:根据无人机巡查交办问题线索查办大冶市某建材经营部未采取防扬尘措施露天堆放物料案

  【案情简介】2023年8月9日,根据上级无人机巡查交办问题线索对大冶市某建材经营部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院内地面已硬化,露天堆放的江砂、机制砂、尾砂,未采取任何防扬尘措施,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查办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2023年9月4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大冶市某建材经营部露天堆放的江砂、机制砂、尾砂,未采取任何防扬尘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1万元。目前,该经营部已对院内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覆盖。

  案例8:大冶某铸造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噪声污染防治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案

  【案情简介】2023年6月21日,大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执法人员因群众信访投诉,委托第三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大冶某铸造有限公司进行噪声监测,发现该公司正常生产,未按照国家噪声污染防治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及周边敏感点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查办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2023年8月11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案情简介】2023年5月10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根据生态环境部大气监督帮扶推送线索对湖北某饮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锅炉车间生产时,已配套建设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烟气直排,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KB体育

  【查办结果】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2023年7月25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并依法将该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移送大冶市公安局。2023年7月28日经复查,该公司已改正违法行为,配套建设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已恢复常使用。

  【案情简介】2023年6月26日,大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现场检查时,发现大冶市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二车间未生产,工人正在冲洗车间,冲洗废水通过废水收集池池沿外溢排至附近沟渠。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查办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2023年8月11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该公司已于2023年7月18日对自动抽水泵进行了维修,对溢流到附近沟渠的废水进行了处理,配套水污染处理设施已恢复正常使用。

  【案情简介】2023年6月27日大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现场检查时,发现大冶市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一车间厂房东边原料堆场部分原材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查办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2023年8月11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该公司已于2023年7月18日对一车间厂房东边原料堆场部分露天堆放的原材料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案情简介】根据2023年6月9日生态环境部2023年夏季大气监督帮扶(第二轮)检查组交办问题线日大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现场检查时,发现大冶铜山某铸业有限公司锻造车间在生产过程中DA001熔化废气处理设施停止运行,并存在排气筒截断现象的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查办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2023年8月8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该公司已于2023年6月21日对排气筒截断部分进行了修复,配套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已恢复正常使用。

  案例13:湖北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物料堆场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案情简介2023年5月19日,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根据群众投诉对湖北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物料堆场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查办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8月18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简介】2023年6月21日,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根据群众投诉对湖北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新建的水洗砂项目与该公司的干混砂浆项目环评批复不一致。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查办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8月28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8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5:严某未设置围挡和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案情简介】2023年5月21日,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在黄颡口某村巡查时,发现严某的物料(煤渣、砂石)堆场露天堆放,未设置围挡和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严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查办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8月4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严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16:阳新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透水砖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案

  【案情简介】2023年7月18日,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阳新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透水砖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查办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8月16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298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7:黄石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和贮存危险废物不予处罚案

  【案情简介】2023年5月12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黄石港区分局执法人员对黄石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照国家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和贮存危险废物。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之规定。

  【查办结果】依据《黄石市生态环境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年版)》第17项、第19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2023年8月3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和贮存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案例18:大冶某铝业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不予处罚案

  【案情简介】2023年5月16日,生态环境部大气帮扶检查组对大冶某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卧式喷涂车间正在生产,卧式喷淋塔喷淋液循环池内无水,出水管无水,有气体无组织排放。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查办结果】依据《黄石市生态环境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年版)》第26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2023年8月17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的此次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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